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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每一参赛者最高限三张,每一张参展费用NT$500。

  2. 需完成汇款才算完成参展报名手续。

  3. 作品尺寸为6x8in。投件后如未符合规定,进行通知修改,如未在期限内缴回,主办单位会进行部分裁切以符合打印尺寸。

  4. 作品打印后会上亮膜。

  5. 如完成参展报名手续后无法提出作品参展,报名费用无法退还。

  6. 内容不可侵犯他人著作权。如有相关侵权行为所致之赔偿责任,概由参加者自行负责,同时侵权行为确立后本单位将取消参展资格,并追回奖品。

  7. 参加本活动之照片图档,需无偿授权本活动主办单位用于本活动宣传、进行公益或非商业行为之使用。

  8. 作品内容不得危害善良风俗以及抵触中华民国法律。

  9. 一般参展者作品销售价格,一件NT$1000,正式售出后将还原作家NT$500,主办单位将依照中华民国所得税法规定,开立扣缴凭单给得奖人,将依法代收10%税金(外籍人士20%),并列单申报主管稽征机关。未售出的参加者可于会后至微当代领回,作品如需邮寄者需另外支付邮寄费用。

  10. 根据中华民国所得税法规定,主办单位将依照中奖奖品价值开立扣缴凭单给得奖人,本活动之奖项价值若超过新台币2万元以上,将依法代收10%税金(外籍人士20%),并列单申报主管稽征机关。

  11. 中奖者身分,请确实提供身分证正反面影印本以便申报。如无法提供者将取消中奖资格。

  12. 本活动之奖项不得折抵现金或兑换其他物品。

  13. 参加者同意以及尊重主办单位对此活动之运作方式。

  14. 参加者及参展作品务必符合上述办法规定,若未符合规定者,主办单位保有取消或删除其参展资格之权力。

  15. 如有未尽事宜,主办单位得随时于《我的新爱神》官方网站中补充之。